上海市青浦区夏阳街道办事处
Untitled Document
当前位置:青浦区夏阳街道办事处> 政府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目录> 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  
QF4102000-2006-001关于夏阳街道2006年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委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居委会组织法》)的规定,2006年我街道将同时进行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委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居委会)换届选举。现就认真做好我街道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这次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严格执行《村委会组织法》、《上海市实施〈村委会组织法〉办法》、《上海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以下简称《选举办法》)和《居委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调动广大村(居)民主动参选的积极性,保障村(居)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不断推进基层民主和法制建设。通过换届选举,真正把群众拥护的思想好、作风正、有文化、有创造能力、有奉献精神、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的人选进村(居)委会,不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党的执政基础,紧紧抓住换届选举对广大村(居)民进行一次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教育的契机,进一步激发广大村(居)民参与村(居)民自治和打造绿色青浦的热情,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二、组织领导
村(居)换届选举是加强村(居)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村(居)委会建设的关键措施,为了加强选举工作的领导,保证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街道成立了2006年村(居)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组建了选举工作机构,各村(居)委会也要相应成立村(居)民选举委员会,要建立村(居)委会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责任制,真正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选举工作严格依法进行。
三、选举范围、方式和职数
1、选举范围
本次村(居)换届选举,我街道有8个行政村(塔湾、城南、金家、塘郁、新阳、枫泾、王仙、太来)和9个社区居委会(东盛、东方、章浜、青城、祥龙、界泾港、新青浦、桂花园、华骥苑)参加。
另外,青湖、夏阳湖、佳乐苑、千步泾、仓桥5个社区因新建立,任期尚不足一年,将不列入本次换届选举范围,但佳乐苑居委会依法律程序增补委员。
2、选举方式
根据《青浦区2006年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意见》的规定,积极推广海选,充分发扬民主。街道8个村委会换届选举都采用"一步法"(海选)的选举方式。居委会换届选举按照直接选举比例不低于40%的要求,初步确定有4个居委会采取直接选举方式。具体采取何种方法,先由各村(居)选举委员会提出,最后由街道换届选举指导小组研究决定。
3、职数设置
村委会一般由3-4人组成,职位设置有2种设置,一种是设主任、副主任、委员三个职位,另一种是设主任、委员二个职位;居委会共5-7人组成,一般设主任一名、副主任1-2名、委员若干名。村(居)委会班子成员中的党员可与党支部(总支)委员交叉任职,村(居)委成员中女性应有适当的名额。村(居)委会每个小组设小组长1人,由村(居)民依法推荐产生。各村(居)委会依法推选村(居)民代表应当不少于35人。
四、工作步骤
整个选举工作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调查研究,建立选举组织,制定选举计划,培训选举工作人员;第二阶段是宣传发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第三阶段是选民登记,组织投票选举;第四阶段是总结验收,完善村(居)委会各项制度。街道选举工作在2006年6月30 日前结束。各村(居)委会应根据街道的总体要求和实际情况作出具体安排,使全街道村(居)委会选举工作有序进行。
五、基本要求
(一) 高度重视,扎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1、认真研究,周密部署。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作,是健全和完善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前提条件,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随着各项改革的深化、"三个集中"的推进、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流动人口的增多,村(居)委会选举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因此,各村(居)委会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认真研究,精心组织,依法运作。
2、掌握实情,分类指导。各村(居)委会要认真做好换届选举前的摸底调查工作,全面掌握本地区建设情况及其存在的问题,制定分类指导方案和相应预案。街道层面将建立选举工作联络员队伍,联村挂居,加强指导。各村(居)委会也要关注各类突出矛盾、掌握复杂情况,尤其要对历史遗留问题、当前群众关心的热点以及选举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应预先做好矛盾化解和防范工作,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置方案。对换届选举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并报街道选举工作指导小组。
3、村级财务,例行审计。根据《上海市实施〈村委会组织法〉办法》的规定,村委会换届选举前,应当对本届村级财务进行审计。村级财务收支情况是村民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因此在村委会换届选举前,街道职能部门将根据上级要求切实做好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并将审计结果依法向村民公布。
4、宣传发动,注重实效。各村(居)委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把组织学习宣传《村委会组织法》、《上海市实施〈村委会组织法〉办法》、《选举办法》、《居委会组织法》贯穿于选举工作的全过程,不断提高干部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要让广大村(居)民充分了解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选举的各个环节和投票方法。要积极教育、引导村(居)民群众消除家族、派别等不良影响,按照真实意愿投票,在实践中学会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二)依法办事,不断提高换届选举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1、发扬民主,依法办事。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认真做好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村(居)民小组长、村(居)民代表的推选,以及选举工作方案制定、选民登记、投票选举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直接、差额、无记名投票选举。选举中,要做到候选人条件、选举程序、选举方法、选举结果四公开。
2、"选民登记",创新方式。选民登记是一项十分重要的环节,要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要积极鼓励和引导村(居)民主动登记,本次换届选举中的选民登记工作,原则上采取"选民登记"的方式。
3、推广"海选",扩大民主。村委会候选人必须由过半数选民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按照应选名额直接提名产生。要推广 "海选" ("一步法"选举方式),即采用不确定候选人,由过半数选民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选举产生村委会成员,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要引导村(居)民把那些素质好、威信高、能力强、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热心为村(居)民办事的人选进村(居)委会。
(三)规范操作,坚决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1、依法竞争,规范行为。要规范竞争行为,为选举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候选人产生后,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可以通过召开村(居)民大会、村(居)民代表会议或其他有效形式,组织候选人发表治村(居)设想,回答选民提问,接受群众监督,要加强对候选人竞选演说内容的审核。要坚决制止候选人及其亲友或指使他人用金钱、财物或其他利益收买选民、选举工作人员或其他候选人的贿选行为。候选人被确认为有贿选行为的,应当依法依规取消其候选人资格或宣布其当选无效。
2、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要认真按照选举程序组织投票,引导选民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要严格规范委托投票的条件,禁止投票现场临时委托。要提供规范的秘密写票处,保证选民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愿划票。投票结束后,应当公开唱票、计票,当场公布选票结果,颁发当选证书。
3、来信来访,认真处理。要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受理、依法查处群众反映的问题。对因村(居)委会选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要早发现,早报告,依法予以妥善处置。坚决防止把小问题酿成大问题,把经济问题酿成政治问题,把局部问题酿成干扰全局的问题。
(四)巩固成果,做好换届选举的后续工作
1、及时移交,落实分工。要做好村(居)委会新老班子交接工作,移交工作在街道指导下进行,上届村(居)委会应依法在规定期限内将公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物账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等,及时移交给新一届村(居)委会,同时,指导新一届村(居)委会成员明确职责分工,保证村(居)委会成员有职有权,顺利开展工作。
2、认真总结,加强培训。各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总结和统计,建立健全换届选举工作档案,总结材料和统计报表于2006年 6月底前报街道。区、街道将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组织新一届村(居)委会成员进行分期分批培训,不断提高村(居)委会成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同时,依据法律、法规,结合街道工作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村(居)委会各项规章制度。

夏阳街道居委会竟聘总成绩汇总表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