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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事依据 《中国共产党党章程》
二、办事机构 组织科
三、办事对象须知
1、党员转入:本市转入的党员应持原转出单位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卡片至本街道组织科办理转入手续,然后持本街道组织科开具的党员关系介绍信到居住地所在的居民区党支部报到。
外省市转入的党员,应先持原单位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及党员卡片到青浦区委组织部办理转入手续后,再到本街道组织科办理转入手续。
2、党员转出:凡党员组织关系在本街道的党员,需转出组织关系的,应带好所在党支部的证明。
四、办事机构职责
1、组织科应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卡片做好转入关系党员的登记,并根据党员转移介绍信,转入到其所属党支部。
2、组织科根据所在党支部转出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具转往单位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将党员卡片连同转出介绍信一起交党员本人到转入单位办理报到手续。
接待时间:周一-周五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办事地点:沪青平公路4530号308室 咨询电话:5971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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